2013年6月26日 星期三

汽車駕駛人考駕照須體檢項目及合格標準

1.體格檢查:
      (1)視力:兩眼祼視力達0.6以上者,且每眼各達0.5以上者或矯正後兩眼視力達0.8以上,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且每眼各達0.6以上者。
      (2)辨色力:能識別紅、黃、綠色者。
      (3)聽力:能辨別音響者。
      (4)四肢:四肢健全無殘缺者。
      (5)活動能力:全身及四肢關節活動靈敏者。
    (6)疾病:無精神耗弱、目盲、癲癇、或其他足以影響汽車駕駛之疾病者。
  (7)其他:無酒精、麻醉劑及興奮劑中毒者。

2.體能測驗:
     (1)視野左右兩眼各達150度以上者。
       (2)夜視無夜盲症者。

1 則留言:

  1. 請問我左眼以無法看見!右眼視力1.2
    身體健全~無任何疾病
    請問我這樣還可以考汽車駕照嗎
    機車駕照已經考通過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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